在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政策中,中央財政獎勵標準有望從240元/噸標準煤大幅提升至500元/噸標準煤左右。預計相關文件最快年內下發。
發改委、財政部2010年印發的《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提出,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目標,節
能服務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節能服務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狀況診斷和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運行
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辦法》指出,獎勵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財政獎勵標準為240元/噸標準煤,省級
財政獎勵標準不低于60元/噸標準煤。有條件的地方,可視情況適當提高獎勵標準。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的對象是實施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
公司。財政獎勵資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節能改造項目。
業內人士認為,中央財政獎
勵標準提高將直接利好實施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對余熱發電類項目,由于單個項目年節能量一般在10000噸標準煤以上,目前執
行的補貼政策是,按照每度電節能350克標準煤、中西部地區項目按照300元/噸標準煤、東部地區項目按照200元/噸標準煤標準由中央財政直接補貼。(來源:中國證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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