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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7
評論:廢舊節能燈管應強制回收
我國從2012年起逐步淘汰白熾燈代之以節能燈。節能燈節能效果顯著,但隱藏著潛在的危害。據了解,1只普通節能燈的含汞量約0.5毫克,滲入地下
后可造成180噸水變成“毒水”無法飲用。此外,由于汞的沸點低,常溫下即可蒸發。一支40瓦的節能燈管在常溫下破碎后,汞會以蒸氣形式進入大氣,對人體
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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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居民普遍知道節能燈省電,但很少了解廢棄節能燈管對環境的具體危害。對于破損報廢、達到使用壽命之后的節能燈管,采用的辦法基本上是一扔了之。
況且,廢舊節能燈回收渠道缺失,賣廢品的都不收燈管,廢棄后的節能燈只作為普通生活垃圾處理,得不到針對性的無害處理。
對此,筆者有如下建議:
一是調整相關政策,把一定比例的節能燈推廣使用補貼轉化為回收和處理補貼。制定更為嚴格的節能燈標準,加強對生產環節的控制。設立專項資金,加強無汞節能燈的研制,以替代現有節能燈。
二是加大節能燈回收的宣傳力度,開展廢舊節能燈回收活動。教育群眾盡量不要打破節能燈管,培養回收意識,普及環保理念。在人員密集的地方設置節能燈回收專用箱,采取以舊換新、有償回收等辦法進行回收,鼓勵各種環保組織和民間組織參與。(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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